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乡村振兴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3-10-18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乡村振兴的意见

鲁政办字〔2020〕14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实施精准创新,科技赋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实施,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强化科技创新支撑乡村振兴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产业技术创新

(一)深入实施农业良种工程。加大育种相关基础理论研究力度,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和创新利用,加强生物育种技术创新,突破高通量低成本分子标记、全基因组选择、基因编辑、超纯克隆系等生物育种关键技术,研发智能高效制(繁)种、种子(苗)质量检测控制和种子加工技术与装备。制定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加强育种基地建设,完善从原种选育、良种扩繁到商品种生产的配套繁育体系。围绕大宗作物、绿色果蔬、优势畜禽、特色水产等,明确高产高效高抗育种方向,大力开展重大品种选育联合攻关,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品种,全面增强我省种业创新能力。(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二)提升粮食生产科技支撑能力。优化配置粮食生产科技资源,加大主要粮食作物良种选育、高效生产和绿色仓储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减少仓储浪费,健全粮食生产防灾减灾技术体系,充分挖掘粮食产能,大幅提升“藏粮于技”水平。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建设和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确保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加强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技术培训力度,提升粮食生产科学化水平。突出粮食主产省份科技优势,健全完善小麦、玉米等主粮作物全程生产和马铃薯主食化技术体系,构建海水稻、藜麦等粮食作物育种、栽培和推广技术体系,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

(三)加大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力度。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积极开展农产品领域的生物工程、组学、食品化学等应用基础研究,加快农产品绿色储运、精深加工、物流贸易等关键技术研发,进一步强化全产业链技术创新,提高农产品全生物量利用和多元化流通效率,构建完备的优质农产品加工、储运、物流、贸易技术体系,为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

(四)提高农业现代化创新水平。加大农业信息学理论基础研究力度,加强农业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和陆地现代农业设施、远洋深海养殖平台、智能农机装备、高密度生物芯片等设施装备及产品的创新研发,以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传统优势农业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加强绿色发展科技供给

(五)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创新。加强动植物生理发育、土壤与植物和微生物间互作等机理机制研究,加大耕地地力提升、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农业病虫害和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节本高效生态化种植、绿色健康规模化养殖、现代工厂化农业、农业废弃物清洁化利用、种养生态循环等关键技术创新和生物肥料、生物农药、可降解地膜、饲料酶制剂、新型中兽药、工程疫苗等绿色高效农业投入品研发力度,全面构建高效、安全、低碳、循环、智能的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体系。加大减肥减药节水生态种植模式的研究和推广力度。(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

(六)持续实施盐碱地绿色开发科技创新工程。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机遇,聚焦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盐碱区域的减肥减药节水等,加强适宜盐碱地品种、技术、装备、投入品、农作制全链条集成创新,开展盐碱地梯度高效开发利用技术研发和模式示范,构建粮经饲协同、农牧渔结合的多元化绿色生态循环盐碱地高效利用技术体系,依托黄三角农高区打造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

(七)加强生态宜居村镇科技创新。积极开展村庄规划、村居设计与建造、生态建材研发、饮用水安全、污水和垃圾处理、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智慧乡村建设等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补齐农村科技短板,构建生态宜居村镇建设技术体系。把村镇科技示范片区建设纳入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指标体系,推动村镇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强化人才队伍保障

(八)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人才兴鲁”各项措施,依托国家和省级人才工程,加大农业农村领域高层次人才引培力度,全面提升科技支撑乡村振兴源动力。聚焦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求,支持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引进高端复合型人才,支撑全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持续加强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九)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激励政策,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工作支持力度,实现涉农县(市、区)科技特派员服务全覆盖。充分发挥星创天地、农科驿站等载体作用,鼓励创建省市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共同体,拉动农业产业集群崛起,打造科技特派员农村创新创业新模式。(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

(十)大力培育农业农村科技人才。面向农村基层人才需求,实施科教人才助农工程,强化高校和科研院所人才培养和乡村技术服务职能。实施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提升农民综合素质。(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完善科技平台支撑

(十一)加快创新平台体系优化重组。围绕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与科技资源支撑服务创新需求,健全完善以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为基础研究高地,以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为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平台,以创新创业共同体、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农科驿站为创新创业与科技资源支撑服务载体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加快推进省实验室建设和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加大新兴和前沿交叉领域重点实验室建设力度。支持以产业链条为主线,优势单位联合组建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加快小麦、马铃薯、盐碱地综合利用、智能农机装备等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加强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创新创业生态,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农科驿站建设力度,提高农业科技服务专业化、产业化水平。支持建设涉农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平台,加强农业领域国际科技合作。(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十二)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园区“四级体系”。依托黄三角农高区建立农业科技园区产业创新联盟,推动全省园区协同发展。加快国家农高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建,提升省级农高区和农业科技园建设水平。推进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枣庄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打造城乡融合发展型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国家级样板。(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五、促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十三)健全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和机制。加快建设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健全“一主多元”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推动科研、推广单位共建共享试验平台,创新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允许农业科技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的前提下,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合理取酬。(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市场监管局)

(十四)实施县域创新提振行动。围绕县域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创新县域科技资源配置机制,加强县域资源要素统筹,加快构建县、乡和村三级协同的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成果推广和技术服务网络,提升县域农业农村全链条、全领域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提高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水平,全面支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

六、落实措施保障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省、市、县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省、市、县科技创新协同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创新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

(十六)强化政策支持。建立基于不同创新主体和不同区域的差异化评价制度,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全面落实各项科技创新激励政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七)提供资金保障。支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投入,创新投入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下乡。(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

(十八)做好宣传总结。创新宣传形式,及时做好创新支撑乡村振兴新典型、新经验、新模式的总结、宣传和推广。(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0月23日印发